公安机关介入调查
中新网7月27日电 据河南省禹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,禹州市公安局通报禹州某宾馆一男子旅行箱带一女婴的情况,通报称,该男子与智障女产下一女婴,自感难以将女婴抚养成人,遂打算将所生女婴转送赵某(女)抚养,商议转送事宜时,宾馆工作人员听到箱内女婴啼哭,遂报警。
7月26日晚7时许,在禹州市某宾馆,一中年男子把一个还未满月的孩子藏在行李箱中,宾馆工作人员听到孩子在里面发出的哭声,立即拦截并报警。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该男子控制,并联系医务人员将孩子送往医院。
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,该男子为禹州市朱阁镇祁庄村村民丁某,其与孙某(女,智障)共同生活期间,于7月24日产下一女婴。丁某自感难以将女婴抚 养成人,遂打算将所生女婴转送赵某(女)抚养。7月26日晚7时许,当丁某与赵某正在禹州市某宾馆商议女婴转送事宜时,宾馆工作人员听到箱内女婴啼哭,遂 报警。
目前,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。